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教育局、团委,省直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教育局、团委,省直团工委,省技工教育中心,有关职业院校
本届竞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主办,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第一技师学院承办。成立本次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工作,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筹备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成立竞赛监督组和仲裁组,竞赛监督组由省级人社部门和福州市人社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竞赛考核过程的监督工作,竞赛仲裁组由技术工作组及裁判长等专家组成,负责对竞赛过程争议问题进行最终裁决。
竞赛承办单位成立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按照《2020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则》要求组织实施。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四轴联动加工技术)、机床装调维修工(数字控制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数控系统与工业软件应用技术)、数控程序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
竞赛分为职工组(含职工、教师,下同)和学生组两个组别,机床装调维修工(数字控制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数控系统与工业软件应用技术)、数控程序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为双人团体赛,其余为单人赛。
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数控有关专业的企业职工、各类院校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合乎条件的在闽台湾居民可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往届全国数控大赛获前5名的学生不能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学生组竞赛。
竞赛标准以车工、铣工和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做。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四轴联动加工技术)、机床装调维修工(数字控制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等4个项目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所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真实的操作成绩占80%;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数控系统与工业软件应用技术)、数控程序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竞赛内容均为操作技能。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从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中抽取;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操作技能试题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有关要求和企业生产实际,同时,借鉴世界技能大赛有关标准规范和考核评价方法,由竞赛组委会技术专家组统一命制。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根据真实的情况进行选拔,择优选派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可由所在地人社局或所在单位承担。食宿由竞赛承办单位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统一安排。
1.本次竞赛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技工院校组队参赛(含职工组和学生组),共组成十二个参赛代表队。省属职业院校选手由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统一报名组队和联络工作,省属技工院校选手由省技工教育中心负责统一报名组队和联络工作,各设区市人社局负责本地区企业、院校参赛选手(省属企业选手按所在地进行报名)的统一报名组队和联络工作。各参赛代表队每个项目参赛人数: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参赛代表队职工组不超过3人(队),学生组不超过3人(队);省属职业院校职工组不超过3人(队),学生组不超过3人(队);省属技工院校职工组不超过1人(队),学生组不超过1人(队)。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各参赛代表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各参赛代表队应安排1名本单位负责竞赛工作的人员,担任本参赛代表队的领队,负责组织本参赛代表队选手、裁判员按照有关要求参赛,维护竞赛纪律和秩序,代表本参赛代表队按照程序反映竞赛期间的相关问题。
3.各参赛代表队应于报名截止前将代表队花名册(见附件2)、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报承办单位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1)本人2寸免冠近照电子照片(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服或白色上衣;②像素大小90×110×24b,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20K。③严禁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
(一)各参赛代表队每个项目可推荐2名候选裁判员(附件4),同上述参赛选手报名材料一并上报。裁判员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工作,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6.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二)裁判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与参赛对象有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或提出被告知回避。参加执裁的裁判员需签订有关工作责任书。
(三)裁判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裁判若不能公正评定成绩或营私舞弊的,将予取消其裁判资格,并报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备案,今后不得再担任竞赛裁判。
(一)本次竞赛按照各项目各组别总成绩排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的设置总数不超过各项目参赛人数的20%,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获得本次竞赛各项目(五个参赛队以上参赛)职工组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
(三)对获得本次竞赛各组别职工组第1名的选手及学生组第1名选手的指导老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1985年7月1日后出生),按程序择优向团省委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若已有该奖项,不重复授予)。
1.对获得本次竞赛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四轴联动加工技术)、机床装调维修工(数字控制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职工组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分别认定为车工、铣工、机床装调维修工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第2-10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认定为相应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相应职业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学生组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认定相应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以上获奖晋级职业资格选手的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需达60分以上。
2.参加本次竞赛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四轴联动加工技术)、机床装调维修工(数字控制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由省人社厅认定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
(五)对获得学生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赛选手的指导老师,由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授予优秀指导老师。
(六)对积极组织发动的各参赛代表队按照本参赛队各项目各组别选手总成绩合计,排名最高的三个参赛代表队以及获得各项目各组别前3名选手的所在单位,由省人社厅和团省委颁发优秀组织奖。
参加本次竞赛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四轴联动加工技术)、机床装调维修工(数字控制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数控系统与工业软件应用技术)、数控程序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的选手,将根据第九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相应项目规定的名额,按照总成绩名次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国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将按各组别的竞赛总成绩名次高低依次递补。
(一)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和相关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组织各类院校、企业参加竞赛,制定本地区的选拔方案,做好参赛的相关准备工作,引导激发广大数控应用行业从业人员钻研业务,提升技能技艺水平,促进各地交流与发展。
(二)竞赛承办单位要按照《2020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则》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办赛,务求实效,确保本次竞赛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竞赛结束后,承办单位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省级一类赛规定的标准向省级财政申请竞赛经费补助。
(三)为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竞赛纪律的人员将按《2020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则》和《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细则》(闽人社文〔2015〕299号)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彭晓欢,联系方式:0591-87527901,邮箱: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联系人:郑棋雨,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溪源宫路99号。
附件:1.第九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选拔赛暨第十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九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选拔赛暨第十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代表队花名册
3.第九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选拔赛暨第十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4.第九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选拔赛暨第十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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